导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2012年,直接威胁全省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的“首恶”,仍是恶性肿瘤。昨日,福建省卫生厅对外最新发布《2012年福建省卫生事业发展情况》。据监测统计表明,我省城乡居民前十位死因中,前三位为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分别占死亡比率30%、18%、16%。
据部分县(市、区)死因监测统计,2012年城市居民前十位死因顺位分别为: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病、内分泌营养代谢病、损伤中毒、消化系病、神经系病、泌尿生殖系病、精神障碍,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2.6%,比上年下降了1.14个百分点。
我省城市居民前十位死因(1/10万死亡率)分别有:一是恶性肿瘤为158.44,二是心脏病为99.50,三是脑血管病为84.56,四是呼吸系病为48.87,五是内分泌营养代谢病为32.69,六是损伤中毒为29.69,七是消化系病为13.43,八是神经系病为8.57,九是泌尿生殖系病为6.27,十是精神障碍为5.48。
农村居民前十位死因顺位分别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病、损伤中毒、消化系病、内分泌营养代谢病、精神障碍、泌尿生殖系病、神经系病,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1.7%,比上年下降了0.8个百分点。这表明,恶性肿瘤仍然是全省城乡居民死亡的首要原因。
从恶性肿瘤的死因情况来分析,城市居民因恶性肿瘤导致死亡的人数约占总死亡人数的30.09%,比上年下降了1.2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因恶性肿瘤导致死亡的人数约占总死亡人数的26.69%,比上年上升了0.2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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