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7月8日讯青岛栾女士称,自己近日在吃金锣香肠时吃出一块指甲。金锣查看问题香肠后,确认为金锣产品,其中异物也确为指甲,但表示只能赔偿给栾女士五根香肠。对此,栾女士并未接受,目前双方正在协商中。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了解到,这并非第一次有消费者在金锣产品中吃出异物,市民冯女士曾在金锣肉粒多中吃出头发。
金锣香肠被指内嵌指甲消费者吃进嘴中
7月3日晚,青岛市民栾女士在辽阳东路附近的商店里购买了一根金锣Q香香肠,“吃到一半的时候发现肠里有一块指甲,太恶心了。”栾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吃了一口香肠后感觉不对劲,吐出来才发现香肠中夹带着一块指甲。栾女士表示,香肠尚在保质期内,外表也没有任何异常情况。从栾女士提供的图片中,记者看到的确有一块黄色异物嵌于香肠内,但看不出是否为指甲。
栾女士表示,自己以前经常购买金锣品牌的产品,“当时觉得金锣是大品牌,比较放心才买的,但现在遇到了这种事,我在心理上接受不了”。
商家确认异物为指甲未造成伤害只赔五根肠
7月4日,栾女士拨打了金锣客服电话反映此事。一位金锣青岛代理商的工作人员联系了栾女士并到她家里查看了问题香肠,但对于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栾女士并未接受。
记者联系到了处理该问题的金锣青岛代理商一位彭姓工作人员。彭先生告诉记者,他到栾女士家中查看过出问题香肠,确认是金锣产品,里面的异物也的确是一小块指甲。“因为我只是负责销售,生产工艺我不了解,具体生产中哪个环节出的问题我也说不清楚。”
“因为没有对人造成什么伤害,根据公司的规定,我们只能提供五倍赔偿。”彭先生表示,由于栾女士不接受赔偿五根香肠的解决办法,也没有提出其它具体要求,他只能将此事上报给公司领导,由领导与栾女士进一步协商具体赔偿事宜。
赔偿标准双方协商不局限于十倍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实物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对此,青岛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具体的赔付标准可以由消费者跟厂家货商家协商决定,“不局限于十倍赔偿”。
金锣香肠屡现异物曾有市民吃出头发状异物
6月19日,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报道了青岛市民冯女士在金锣肉粒多中吃出头发状异物,异物长约1厘米嵌在香肠内(详见《金锣肉粒多吃出头发状异物长约1厘米嵌在香肠内》)。冯女士称,自己发现异物后一直将香肠保存在冰箱内,“他们(商家)连看都没看,就说给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