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武南铁路新村附近,暗藏黑心作坊炮制“问题猪血”。记者暗访举报,洪山多个部门到场将黑作坊捣毁。昨日,洪山区质监局通报,经检测,“问题猪血”中检出大剂量甲醛,系“毒猪血”无疑,作坊主涉嫌刑事犯罪,此案已移交警方处理。
3月27日,黑心作坊被捣毁当天,记者在现场发现2桶带有刺激性气味的不明液体。洪山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将不明液体和成品猪血等封存取样,送往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
昨日,洪山区质监局向记者通报了送检结果。经检测,不明液体甲醛含量达6212毫克/千克,成品猪血甲醛含量达249毫克/千克。
洪山区质监局负责人说,根据国家制定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规定,甲醛在猪血中“不得检出”;武汉出台的《盒装畜禽血》企业标准,也只允许在食用猪血中添加食用盐、柠檬酸钠,严禁添加其他添加剂成份。该作坊主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移交警方处理。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消化科主任医师施先艳介绍,偶尔食用含有甲醛的食物,如果甲醛含量较低,一般不会立即出现明显的中毒症状。但若长期食用,或者短时间大量食用,便会引发甲醛中毒,导致器官受损,尤其是脑神经损伤,严重者可能诱发白血病、大肠肿瘤等。婴儿接触会影响其智力和生长发育,孕妇接触会造成早产、流产、胎儿畸形等。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正平说,根据我国目前施行的刑事立案标准,如果在生产、销售食品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即构成犯罪。
洪山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称,该局对此案十分重视,已责成分局经侦大队成立工作专班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