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半年过去了,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如何?近日,记者来到山东省的几个农村市场,一探究竟。
农村大集:商家、产品都有了“身份证”
10月10日,山东省新泰市翟镇集贸市场。这一天,正是当地农村赶大集的日子。水泥砌的摊位一字排开,按照蔬菜、水果、生禽、生肉、熟食等不同种类各自集中,琳琅满目,井然有序。
记者看到,所有熟食制品已不再像过去一般裸露在外“自由呼吸”,而是被分门别类地摆放在玻璃柜内。更显眼的是,各种食品还亮出了自己的“身份证”:食品名称、食品来源、原料成分、销售商、保质期、生产日期、联系电话,一目了然。摊主赵承国告诉记者,这是当地工商所要求填写的“食品公示牌”。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李学法介绍,“食品公示牌”就是食品经营业户在销售散(裸)装食品时,统一设置的标牌,用以公示食品的主体信息。“既让老百姓放心,又便于行政部门监管,对于习惯购买散装食品的农村消费者来说非常受用。”
“原先农村居民买东西只看价格,不问质量,现在如果没有公示牌和防蝇设置,人家都不买了。”赵承国说。虽说顾客口味“刁”了,但是整洁的环境、清楚的标识,也让他的卤制食品每天比过去多卖出了三分之一。
在工商人员的“现场办公桌”上,一本“翟镇集贸市场证明登记制档案”引起了记者注意。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当天登记的市场内所有商户及其销售商品的详实信息。“有了‘身份’,有了准确的商户、商品信息,即使出了问题,咱们顾客也有保障!”李学法斩钉截铁地说。
山东省工商局食品监管处处长李培杰告诉记者,考虑到农村集贸市场的流动性很强,现在工商人员对辖区所有食品经营户、流动摊点都是逐集逐市地进行登记,对其进货渠道也是逐街逐巷、挨家挨户地摸底排查。
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信息显示,截至8月底,全国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282万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667.4万户次,取缔无照农村食品经营户1.9万户,吊销营业执照276户,查处农村食品违法案件1.3万件,移送司法机关31件,严把农村市场流通环节,为农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