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工商部门重点对元宵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检查记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经营者向生产厂家索要全项检检验报告,提示经营者关注下架信息开展自查。同时,对在售的元宵、汤圆进行了质量抽检,在6个区县的大型商场、超市内共抽取16个厂家生产的60个品种的元宵、汤圆样本,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295-2003《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对酸价、过氧化值、铅、总砷、挥发性盐基氮、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所抽样本全部合格,抽检合格率为100%。此次专项检查结果表明:我市食品市场上销售的元宵汤圆类食品整体质量较好,合格率较高。
正月十五临近,元宵成为热销商品。由于元宵保存条件特定、保质期较短,容易引发消费纠纷。根据“12315”、“96315”往年受理数据显示,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多为:元宵变质,含异物,无厂名、厂址,缺斤短两,成份与标识不符,销售时存在搭售现象等问题。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元宵时应注意保留好消费票据,看清保存方法正确保存,如购买的元宵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及时投诉。同时,也建议经销商诚信经营,严把商品质量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