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的退休工程师王强(化名)将73岁的妻子刘红(化名)告上法庭,指责老伴不顾自己想要孩子的愿望,多次私自堕胎,并要求结束两人持续了24年的婚姻。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王强起诉称,双方经介绍相识,于1987年1月登记结婚,但是至今也没有子女。“婚后我一直想要一个孩子。”王强说,但是刘红却未经他同意私自堕胎两次,这严重伤害了两人的感情。王强说,婚姻中不断的争吵使他的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并导致他心房颤动、心衰病危,两次入院抢救,他因此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其妻刘红是一名退休小学教师,她向法庭表示,自己并不同意离婚。刘红称,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王强所说的我对他精神折磨导致病危并不是事实”。刘红说,双方结婚后,她一直在履行着夫妻之间的扶助义务,“他有冠心病和高血压,每次看病、住院都是我一直陪护”。此外刘红还提出,自己并不存在私自打胎一事,两次堕胎都曾与王强商量。
法庭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指出,虽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但这些矛盾并不会必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且王强自1987年患心脏疾病以来,刘红一直对他进行照顾。因此,法院认为王强应该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不应草率离婚。只要今后双方加强相互之间的理解,共同努力维持家庭生活,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鉴于此,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强的起诉,不准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