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照片被美容医院用作整形广告,演员苗圃将美容医院诉至法院,岂料胜诉后该美容医院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记者28日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获悉,苗圃已向该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11年3月,苗圃经朋友告知,发现其照片被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网站的“颌面整形”专栏使用,并作为《锥子脸整形手术》一文的配图。后苗圃以该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为由诉至朝阳区法院,要求对方公开就此事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81500元。该美容医院经合法传唤未按时到庭,朝阳区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朝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苗圃许可即擅自使用其个人照片,侵害了苗圃的肖像权,遂于2011年8月18日判决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起15日内,在其网站上连续7日刊登致歉声明,就使用肖像一事向苗圃赔礼道歉,并赔偿苗圃经济损失36000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故苗圃依法向朝阳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