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大米、油、鸡蛋、猪肉纷纷涨价,也导致不少学校食堂价格水涨船高,如何合理地控制成本又保证伙食质量?日前,江苏省镇江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中小学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实行2个月,镇江中学里6块钱可以吃一顿1大荤2小荤1蔬菜1汤的“大餐”!这中间,有什么奥妙?记者昨日来到镇江进行探访。
四条创新规定:
中小学食堂不准外包
学校食堂承包给外边,是很通常的做法。一段时间以来出现了承包者追求利润,侵害学生利益的情况。镇江《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学生食堂必须遵循保本经营的原则,原则上不对外承包。现在实现承包经营,合约未到期的学校必须“0租金”,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管理费,而承包者必须相应降低伙食费标准或菜肴价格。
菜肴涨价须家长同意
长期以来,食堂的经营者想涨价就涨价,或是通过降低质量减少分量“变相涨价”的情况时有发生。《暂行办法》要求,学校伙食费根据管辖权限,由各级价格部门实行备案管理,保持价格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学校也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报价格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盈余超3%必须全额退还
食堂如何才算“保本经营”?镇江的规定是,伙食费学年度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盈余未超过3%的,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用于改善学生伙食;盈余超过3%的,所有盈余部分必须全额退还学生。镇江市物价局介绍,这一规定并非给学校食堂一个“盈利”空间,而是给学校提供了一个衡量的标准,控制不好超过3%的,所有结余全额退还,3%之内部分则可以用来平衡菜价波动带来的成本变化。
伙食费不准成教师福利
过去,食堂伙食费往往成了学校任意列支经费的“小金库”。新办法对食堂经营的成本进行了严格规定,严禁用学生食堂的费用补贴教职工伙食,不得将老师生活补贴、学校招待费等计入学生伙食成本,不得将学生食堂结余发放教职工资金、福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