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方的反应不可谓不迅速,纷纷强调在第一时间就有所动作。遗憾的是,这第一时间是从央视曝光时算起的。这是第一时间吗?
“极为重视”,“退一赔十”云云,似乎诚意十足。如果真是极为重视,怎么会让一个小作坊的染色食品混迹于超市这么多年?对这么大的一件事,难道只需要个把涉案者来顶缸就可以轻松过关?再说,“退一赔十”不过是玩了个小聪明,有多少人买个馒头,还保留着发票、收银条?更何况,吃了染色的甚至是过期的馒头,难道赔十个馒头就可以吗?
如果真要有诚意,真正退一赔十的话,这很好办。只要把联华超市的账单找出来即可,从这家企业进了多少馒头,又卖了多少?如果有消费者有发票、收银条、商品标签,可直接退一赔十,减去这些来退赔的,将剩下的数量按十倍标准赔出来,将这笔钱捐出来,成立一个食品安全退赔基金。此外,除了对涉案的当事人和企业进行重罚之外,还很有必要诉诸法律,让其受到应有的制裁。不要说停产整顿,也不要说什么吊销执照,如果这样,他们完全可以打一枪换个地方,摇身一变又重头再来。不罚他个倾家荡产,他是不会长记性的。
中国食品企业信誉的溃败让人震惊不已,这与监管不力有着莫大的关系。但在查处时,我们可以看到像三鹿这样的企业倒闭了,也有涉案人刑拘了,但很少看到因监管失误而被严惩的。肩负监管责任,出了事只要“雷厉风行,闻风而动”就可以了,天下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吗?如果不同样严惩监管失误责任人,恐怕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很难改观。奇怪的是,我们看到,本应该被问责的监管企业责任人,竟然摇身一变也能进调查组?他们应该“被调查”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