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武汉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规定:“餐馆、饭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免费餐具,这种餐具应当经过严格消毒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餐具的使用费已包含在酒、茶、饭中,不应另行收费。餐馆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应视为免费服务,消费者可以拒绝付费。”
近几年来,95%以上的大中型餐馆都为顾客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
这种餐具,收费1-2元,餐馆方面,根本不提醒就餐者收费情况;顾客也习以为常,误以为消毒餐具收费天经地义,很少有人质疑其正当性。须知,餐馆向就餐者提供消毒达标的餐具,本来就属于分内的配套服务,其费用已包含在经营成本之内。如果收费,就和每吃一道菜,得另付油盐佐料费一样不合理。
根据《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而不得将此转嫁给消费者。两年以前,中消协郑重表示,消费者即便使用了消毒餐具,也可拒绝“埋单”。然而,再多的规定也敌不过潜规则,消毒餐具收费的状况,不见有丝毫改变。
平白无故被“潜规则”,虽然只有一、二元钱,出血不多,总会不痛快。那么,拒绝付费又如何呢?不外乎两个结果:第一,餐馆撤下一次性消毒餐具,给换上不收费的未消毒餐具。使用这种餐具就餐,饮食卫生就成了大问题。
有资料显示,在消毒餐具未上餐桌之前,大多数餐具不符合卫生标准。西宁市卫生局曾对该市一些餐馆的餐具卫生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显示:餐具洗消间符合卫生要求率为11.6%;洗消设施符合卫生要求率为18.5%;洗消程序符合卫生要求率为11.8%;存放餐具保洁柜符合卫生要求率为5%;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定抽查的573份餐具中,符合感官指标要求的为11.2%;按法定程序采样抽检的108份餐具中,合格率仅为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