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患者张进奎问诊取药后,拿到一张发票,上面列出了各项基本药物的原价、现价、数量,以及应收款159.5元,实收款125.57元,政府补贴33.93元。
张进奎是个高血压患者,需要服用阿斯匹林肠溶片和福辛普利钠片,通过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统一网上采购,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医院统一零差价销售,这些药物到张进奎手上都降价了。
其中,原价4.7元的阿斯匹林肠溶片现价为1.4元,还有福辛普利钠片(蒙诺),原价51.6元,现价为41.39元。
在常州市戚墅堰区,得益于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全区药品价格下降29%,门急诊均次费用下降15.9%,与此同时,全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量、出诊量分别同比增长18.7%和98.8%。这一“量增价跌”格局使该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医疗收入当年实现增长近30%。
戚墅堰区卫生局局长岳翠军说:“这种医患双赢的局面是非常可喜的,一来,通过平价销售有望根治药价虚高,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二来,通过分流患者优化配置医疗资源,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于2009年,作为医改重要内容之一,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基本用药负担,并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机制。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宋文质说:“基本药物制度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规定了生什么病用什么药,哪层医疗机构用什么药;另一方面规定了药品零差率销售。”零差率是按药品招标价销售,不再按以往惯例加价15%。
但在医疗卫生资源总体不足,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下,中国医改仍然面临复杂局面,具体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难免“按下葫芦翘起瓢”。
在较为富裕的东部沿海省份,由于财政投入到位,医疗卫生机构的生存压力相对较轻。2010年,江苏省实施基本药物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减少药品差价收入
10亿元,与此同时,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医改的资金达到162.9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4%。
江苏是中国目前少数几个财政收入超万亿的省份,而在广大中西部地区,取消零差价给部分社区卫生机构带来了生存压力。
《健康报》援引湖南省安乡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志英说:“到今年,湖南常德一共有4个医院试点基本‘零差价’的基本药物制度,结果占医院原收入60%至70
%的盈利没了,而县里财政收入低,要财政配套的800多万元根本到不了位,医务人员不安心,很多都走了。”
中国今年要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宋文质认为目前最大难点就在财政补助上。
此外,由于严格规定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一些原本在社区拿药的患者不得不舍近求远。
江苏省卫生厅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赵淮跃说:“基本药物规定了哪层医疗机构用什么药,这是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配套的。如何使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相结合,从而更好地便民利民,这是深化改革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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