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2009年福建省初步建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确保年内见到成效。
一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实现“三个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年底前启动并完成国家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
二是确定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非目录药品,形成《福建省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的药物目录》。
三是年内完成30%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实行零差率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逐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所有药品按照购进价格销售,最终实现全省零售价格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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