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新生婴儿参保的特殊性和婴儿病患治疗的实际需要,今年起,市人社局特别为新生婴儿参保开辟了“绿色通道”。即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市新生婴儿在办理户籍以后,可随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新生儿参保后,只需足额缴纳30元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开始算起。这意味着参保婴儿出生后生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即可按比例报销。
此外,由于新生儿从办理参保缴费到领取医保卡需要一定的时间,如居民医保卡未能及时发放,其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患儿出院后,由其监护人持卡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人工办理报销手续。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6743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