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维护全市食品市场秩序,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近日,缙云县食安办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加强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对肉蛋禽类、水产品、食用油以及熟制花生等热销应节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对旅游景点、车站等重点区域以及农村宴席、民工食堂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通知还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指导,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及时处理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线索,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妥善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宣传活动,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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