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2013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学校自查,重点自查餐饮服务许可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与公示、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及培训证明上岗、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索票索证记录齐全、食品留样制度符合要求等。
二是全面检查,对各校(园)食堂自查结果进行检查,同时开展动态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发现自查后仍存在问题的进行现场指导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督查验收,针对问题严重、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或幼儿园食堂进行进一步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改正的,将依法立案处罚。四是开展监测工作,联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具、调味品监测工作。确保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具、确保安全食品进入学校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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