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健康网讯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2013年4月以来,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药品领域“三打”工作,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落实职责,与市工商局、文广新局等广告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交流与执法合作,强化违法广告的协调、移送和查处结果通报机制,用“三招”净化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市场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加强监测。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将辖区内收视率高及发行量大的电视媒体和当地报刊列为监测重点,固定专人负责,对发现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及时填写《移送通知书》,连同违法药品广告样件等材料,全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专项行动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跟踪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145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9宗,全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切实履行了对药品广告的监管职责。
二是强化监管,严控终端。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企业张贴的平面广告认真核查其批准文号、广告内容和有效期等,并对发布违法广告次数多的药品列为检查重点,重点对药品的来源、验收情况、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存在以食品冒充药品、是否存在出租柜台销售行为进行检查,对违规经营广告药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40人次,检查企业260余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有效净化了药品市场环境。
三是大力宣传,群防群控。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等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发放《如何识别虚假药品广告》、《安全合理用药知识》等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安全合理用药知识,普及广告相关法律法规,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系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约1500人次,有效营造打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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