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破获魏某等人网上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
常州市公安机关破获魏某等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在山东等地抓获魏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打掉人体器官中介团伙4个,捣毁圈养“供体”(卖肾者)窝点1处,解救卖肾青年20人。经查,魏某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征召急需用钱的网民,实行集中住宿、统一化验、网上联系买家和手术医院,组织出卖人体肾脏器官。至破案前共成功完成“卖肾”交易12次,其中有1人次系组织我省扬州籍人员赴印尼和境外人员进行肾移植。
延伸阅读:
“器官移植手术,十个中有九个是假亲属”
器官买卖中间人蔡少华称,有医生告诉他,在我国庞大的患者群里,供体与患者的供求比例悬殊。亲属之间能够配型成功的也很少,而即使勉强能配型,在手术之后,往往会出现排斥现象,还可能留下手术后遗症,如小便失禁等。这只会在患者的经济与身体健康方面造成更大的损失。"有些医生告诉我们,现在器官移植手术,十个手术中有九个是假亲属。我们所做的这些事情,医院里都心知肚明。"
如何遏制日益猖獗的器官买卖之风
买卖器官并不适宜定"非法经营罪"。首先,人体器官并不是非法经营罪的对象。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对象本质上仍是一种"商品",只不过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经营。而国家明令禁止人体器官买卖,无论何种情况下,都严格禁止器官买卖。
遏制人体器官买卖需要多方合力
法律乏力是人体器官买卖猖獗的根本原因。尽管新的《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这样的处罚显然有些过轻,对于强割器官,或者骗割器官等行为也只能适用本条。对于医院来说,即便违法也没有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