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药监局出台针对保健食品中的违规宣传及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管理办法,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将“有法可依”。
随着经济发展,民众保健意识日益增强,保健食品市场快速发展,同时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山西省食药监局局长赵光国介绍,“一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二是虚夸功效、虚编疗效,这两点成为影响保健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山西省食药监局稽查处副处长薄继宝介绍,2011年在对52种保健食品检查后发现,有10种存在非法添加,其中检出添加剂西地那非含量是药品服用量的3倍。保健食品市场的乱象丛生,使得保健食品监管法律缺失逐渐显现。
1995年中国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首次将保健食品监管纳入法律范畴;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废止了食品卫生法,同时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但一方面由于对保健食品界定等方面存在争议,监管条例至今仍未出台;另一方面,之前的一些监管规章也因食品卫生法的废止而失效。“保健食品监管处于法规缺失的状态。”山西省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程海明告诉记者。
山西省出台保健食品违规宣传及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管理办法,是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的行政监督措施,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真空’。”赵光国说,也希望为将来保健食品监管立法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实践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