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勇)近日,一条微博在网上大量转发,称来路不明狗肉不能吃,或含有剧毒。微博传闻如实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该微博称:“浙江海宁警方在破获的案件中屡屡发现,盗狗嫌犯用装红外线瞄准镜的弓弩发射毒镖杀狗,毒一般是剧毒氰化钠或强力麻醉剂。检测显示,死狗体内检测出氰化物成分,来路不明的狗肉基本上都是毒杀,切勿随意购买。发现陌生人携弓弩等捕杀工具,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在豫西某县经营运输生意的王某称,他曾经参加过猎杀犬只的违法活动,当时因为非法持有枪支和剧毒、麻醉物品被警方打击处理过。
王某说,他当时是抱着“游戏”的心态,和两个狐朋狗友一起,参照别人的做法,租了一辆越野车,到湖北、湖南等地猎杀犬只,在作案几次后被当地警方抓获,受到了打击处理。王某说,这些犬只大多是沿路农户家的,平时不怎么看管,被盗后也不会报警。因为毒镖、毒子弹含有氰化物成分,犬只被射中后很快会被麻醉直至死亡。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有不少人冒着被抓获的危险铤而走险。
至于被猎杀的犬只,王某说,基本上都卖给了专门屠狗的屠户,狗肉最终流向一些狗肉店或城乡接合部的农家乐餐馆,均以客观的价格卖出。王某说,这些猎杀的犬是被弓弩、枪支发射的毒镖或毒针、毒子弹毒杀的,狗肉中残留有氰化物剧毒成分,偷猎者一般不会吃或少吃,因为深知其中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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