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监局消息,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福建省企业生产的笋罐头、食用菌罐头等蔬菜类罐头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61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62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5.4%。
据悉,本次监督抽查主要对笋、食用菌等蔬菜罐头的苯甲酸、山梨酸、二氧化硫残留量、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甲胺磷、敌敌畏、杀螟硫磷等涉及人体健康的安全卫生指标进行检验。
泉州市有3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为:
福建省晋江市罗山联发食品有限公司2009年7月1日生产的“桂花嫂”蔬菜罐头(规格:180g/罐 固形物60%以上);
惠安大新现代农业食品有限公司2009年8月15日生产的“翠庭”蔬菜罐头(规格:170g/盒 固形物≥70%);
福建省晋江市兴达食品厂2009年8月22日生产的“画马石”蔬菜罐头(规格:185g/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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