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8月5日电 (王华 晓晴 李妍)广州市政府5日下午发布,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通过财政补偿机制分担医院收入减少。
从化市中心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增城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5家县级公立医院成为此次改革试点医院。
根据试点方案,从取消药品加成关键环节入手,县级公立医院收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5家县级公立医院,其药品加成取消后减少的合理收入,20%由广州市和从化、增城两级财政负担,以补贴方式解决;其余80%则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来消化,如合理提高护理、诊查、手术和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技术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同时降低药品、大型设备检查治疗,整体上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改革方案从9月1日起执行。据统计,取消药品加成后,5家医院收入缺口约为7770万元人民币,其中由财政补贴约1550多万元。改革后,试点医院药品将实行“零差率”销售,即医院药品售价与进价基本一致,但诊疗、手术费将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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