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 昊)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数量,确保2013年年末在东部省份不少于60%的县级行政区域、中西部省份不少于50%的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置1家哨点医院。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强风险监测体系及其能力建设仍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应系统和持续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等相关数据信息,并应用医学、卫生学原理和方法,对人群健康风险进行评估。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及其能力建设,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解决人才欠缺的现状。各地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建设方案》,保证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哨点医院开展相关工作的投入,提高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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