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医疗界“保守主义”盛行,许多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从心理到行为都非常保守,尽量按照最严格、最僵化的规范,采取最低限、最消极的诊疗措施,绝不轻易越“雷池”半步,唯恐打破常规积极能动地治病救人,却达不到患者(及患者家属)满意的治疗效果,反而给自己带来天大的麻烦。
相较之下,广东省人民医院为抢救这名严重糖尿病患者,超常规使用大剂量输液和胰岛素,表现出了敢于处置、勇于担责的“冒险精神”。医生们深知,如果不采取超常规手段,那就只能眼睁睁看着患者死去,这种情况下,医生仍然能够以“尽力了”为由,轻易推卸自己的责任;如果采取了超常规手段,患者既有获救的希望,也有导致死亡的风险,而且用药量和处置力度越大,患者获救的希望和导致死亡的风险也都越大。
对患者而言,在“必死无疑”和“有希望获救”之间,他们自然愿意选择后者。但对医生而言,患者“必死无疑”意味着他们可以消极无为且无需担责,患者“有希望获救”则意味着他们必须积极作为,且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如果无视患者的生命,完全站在自利自保的角度,医生当然愿意选择前者。广东省人民医院果断采取超常规措施,说明医生们首先考虑的不是如何规避自己的风险,减轻自己的责任,而是宁愿冒很大的风险,包括如果救治失败被患者家属告上法庭的风险,也要尽最大努力抢救患者的生命。
当然,医生是经过长期学习、培训并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而不能是胆大妄为、无知者无畏的莽汉,我们说医生应当有“冒险精神”,不是说医生可以罔顾医学知识、无视基本操作规范而盲目冒险、大肆蛮干,而是说医生必须在尊重医学知识、遵守基本操作规范的前提下,特别要在尊重患者生命、以救治患者为唯一目的的前提下,敢于突破常规,临危处置,采取难以百分之百确定后果的诊疗措施。
上述第一个前提可称“专业原则”,第二个前提可称“伦理原则”。一般来说,人们首先强调的是“专业原则”,因为这是医生从医执业、救死扶伤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而在“专业原则”已有基本保证的情况下,则更应当强调医生“冒险”的“伦理原则”,否则很可能出现严重的伦理问题,甚至形成严重的医学伦理危机。
这样说并非危言耸听。如果允许医生突破上述“伦理原则”进行“医学冒险”,即便同时要求他们必须遵循“专业原则”,也很可能在客观上鼓励医生将患者作为实验品,在患者身体上进行各种医学实验。由于医生突破了“伦理原则”,无需顾忌这些实验是否有利于救治患者及维护患者的健康,他们自己或许并不觉得是在冒险,而是在从事崇高的研究事业——如果实验成功,他们就发明了一项“伟大”的医学新技术,在医学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如果实验失败,给患者造成了巨大伤害,甚至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不过是在医学探索中遭遇了挫折,(由患者替医生)付出了代价,医生自己毫发未损,何乐而不为?
事实上,医生拿患者做实验品,在患者身上进行医学实验和“医学冒险”,在中外医学界都并非极端个别的案例。几年前,山东某医院有一名未取得放射治疗执业资格证书的医生,未经患者同意,借手术之机偷偷在患者肠道内进行“核放射粒子”人体实验,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湖南一名医生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将自己的两项专利(医疗器械和药品)在患者身上使用,拿患者做临床实验,最后这名医生惨遭不幸,被一名绝望的病人杀害……
只有牢牢筑起“伦理原则”的大堤,才能确保医生的“冒险精神”受制于尊重生命、救治患者的唯一目的,避免“医学冒险”蜕变成为背离医德、草菅人命的“白老鼠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