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寿宁县纪委常委母亲在县医院猝死,于是县医院院长卢明泽夫妇被打成全身软组织挫伤,双双躺在外地一家医院普外科的同一病房里。
纪委常委母亲医院内猝死
2009年12月25日,寿宁县纪委常委吴春莲的母亲、60岁的魏某因“气促”到寿宁县医院就诊,医生按诊疗常规查胸部X线片等后,诊断为“左侧气胸(肺压缩90%)”,并建议她在外科住院。当天由叶竹平副主任医师主刀,行左侧胸腔闭式引流术,手术顺利。吴春莲说,28日那天,医生告诉患者家属,第二天可以出院。
2009年12月29日凌晨6时40分,魏某在其丈夫的搀扶下吃力地从女厕所方向往自己的病房走,值班护士立即叫值班医生刘某,同时给魏某上了氧气管。刘医生描述说,魏某面色苍白,口唇紫干,呼吸困难,瞳孔对光没有反应。当时全城停电,而医院又没有自行发电,刘医生用听诊器发现2分钟后患者心跳消失。
刘医生说,他立即对患者实施“人工心肺复苏”。随后其他医生也赶到病房,轮流对患者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到7时38分,心脏成功复苏了一次,但心跳很快又消失了。经过两个小时的抢救,院方告诉闻讯赶来的患者家属“已经没有希望”,但患者家属不想放弃,仍然要求医生继续抢救。
下午1时左右,医生宣布患者死亡,患者家属情绪激动,在外科医生办公室内围攻外科主任叶竹平、院长卢明泽,医生办公室的玻璃门也被砸了两个洞。
多名医生被打尸体放医生办公室
29日晚7时,在公安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介入的情况下,院长卢明泽在医院会议室里和死者家属见面,协调解决纠纷。卢说,县医院召开专家讨论会,得出的结论是:患者突发心跳、呼吸停止,属于医学上无法预见的猝死,医院组织抢救及时,措施得当,没有过错。院方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愿意给患方补偿2万元。
卢的说法激怒了死者家属,会议桌当场被掀翻。院方称,在两个多小时内,卢明泽院长“4次受到人身攻击”。吴春莲承认其亲戚当时行为过激。但她认为,医院回避责任,想用一点钱打发死者亲属,这惹火了大家。她质问卢明泽:“你怎么可以用两万元钱等同于我妈妈的生命?”
晚上9时左右,死者家属将尸体移至外科医生办公室,并在医院门诊大厅搭起灵堂,摆放花圈,播放哀乐,烧纸钱和香。
达成协议后院长夫妇却挨打
12月30日上午,在寿宁县政府会议室,县领导组织医患双方及卫生局等部门的领导,协商解决这起医疗纠纷。傍晚5时,在院方承认对这起医疗事故负相应责任的前提下,死者家属和医院达成了口头协议,医院赔偿患方6.98万元。
身穿孝服的吴春莲四姐弟起身,准备到医院把母亲的遗体运回家。这时松了一口气的卢明泽院长主动提出送死者家属下楼,叶乃炳副县长担心出事也跟了出来。
他们从三楼走到一楼,看到政府大楼前的国旗旗杆下围了一些医院员工,卢明泽直接走向自己的员工示意他们回去,而叶乃炳副县长则带着吴春莲四姐弟往侧面的小路走。突然,吴春莲的弟弟喊了句“他们说我们没派头,不敢从正面走”,并率先冲向医院员工聚集的地方。接着,守候在政府大门外的其他家属也冲了进来。
叶乃炳看到卢明泽被人抓住领口,赶紧过去解围。“卢院长被踢了几下,但我没看清楚到底踢到了什么地方。”叶乃炳说。而此时,在医院后勤部门工作的卢明泽妻子也夹杂在人群中,她成了被攻击的重点对象。卢妻说,自己被甩了一巴掌,胸部被打了几拳。面对多家媒体的记者,声称目击打人现场的几位医院女职工众口一词:“吴春莲和几个女的打了卢院长的爱人。”
对此,吴春莲表示,“作为一个纪检干部,我发誓绝对没有动手打人。”她不明白,为何调解好了,“他们还要挑衅、刺激我们死者家属。”
而卢明泽也不明白,为何调解协议达成之后,他们还打人。他说:“当时医院员工根本没有吭声,哪来挑衅之说。”
据悉,在县政府大院附近,装有两个摄像头。当地人说,现在众说纷纭,政府有责任把真相告诉群众,建议把当天的录像调出来看看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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