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黄桥老区10岁男孩夏鑫,因肚子疼被家长送到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救治。不想治了三天没治好,却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医院不给说法,死者家属通过网络进行诉求,引起重视。医学鉴定后,夏鑫死亡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确有“误诊”,而且当时给夏鑫做B超的“医生”无证!
10岁男孩肚子疼治3天却死了
2009年11月15日晚上夏鑫突然喊肚子疼,其叔叔和婶婶将其送到当地泰兴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儿科医生请了外科医生前来会诊,在排除阑尾炎后,认定夏鑫患了肠炎,随后进行输液治疗,输液毕,夏鑫被带回了家。
11月16日,夏鑫疼痛症状没有好转,在家长的带领下,到第二人民医院的下属医疗机构黄桥米巷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服务站给夏鑫做了消炎治疗,但病情依然没有减轻。17日凌晨,家长将夏鑫再次送到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医生继续对夏鑫进行挂水治疗。水挂到一半时夏鑫的手肿了,拔掉针头后,医生对其进行B超检查。
医生让家长带夏鑫回家睡觉,并称“不要紧”。夏鑫回家后依然喊肚子疼,17日中午,家长打的将夏鑫送到泰兴市人民医院就诊。夏鑫被院方送进抢救室抢救,当晚7时许,夏鑫因多脏器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上网诉求公道引起政府重视
夏鑫死后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他们一直认为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误诊,耽误了夏鑫最佳的治疗时间。于是到该院找相关领导要说法,但院方领导一直不见面。
在“要说法”无果的情况下,夏鑫家人将其生前的照片摆放在医院的门口,还现场播放哀乐。与此同时,其亲友还在西祠、泰无聊、黄桥在线论坛等网上发帖子,要求还夏鑫死亡一个真相。该贴迅速被网友“顶爆”。
“泰兴徐宝宝”事件在网上迅速传播后,引起泰兴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1月23日,由泰兴市卫生局牵头成立的夏鑫医患纠纷联合调查组进驻黄桥,并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调查组称将遵循“正面介入、负责任处理”,“公平、公开、公正”,“尊重事实、依法处理”等三原则,并承诺“谁的责任就追究谁,谁违法就处理谁,决不偏袒,决不姑息迁就。”
医学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2009年1月7日,泰兴市宣传部对外公开了夏鑫死亡调查结果,泰州市医学会就夏鑫死亡事故进行专门技术鉴定,确定夏鑫医疗事故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据介绍,2009年12月,在征得夏鑫家人的同意后,扬州大学医学院病理学教研室,接受泰兴市卫生局委托,对夏鑫进行病理尸检,结论为:孩子因急性肠扭转伴广泛性出血性肠梗死继发坏疽,引发中毒性休克,导致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而不是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当初诊断的“肠炎”。专家鉴定组据此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定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和黄桥米巷社区卫生服务站,须共同承担医疗事故约60%的主要责任(其中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承担35%、黄桥米巷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25%),泰兴市人民医院不承担责任。调查结果让人没有想到的是,17日上午对夏鑫做B超检查的医生,竟然没有行医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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