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局从2013年5月9日起,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该局明确了“四大检查”方法:
一是比照法。对餐饮服务单位鲜肉与肉制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检疫报告及存贮使用情况等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排查牛羊肉使用较多的火锅店、烧烤店,对进货来源、进货价格等进行比对,发现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能提供检验检疫报告的猪牛羊肉及肉制品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最高限处罚。
二是倒查法。对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注水、注胶、假冒、病死、有毒有害的猪、牛、羊肉的,及时向同级食安办报告,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同时,严格追查购进渠道,及时向同级农牧、商务、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形成“链条式”的倒查追究机制。
三是抽验法。一方面结合夏季高温及肉和肉制品的自身特点,强化监督抽检广度和频次;另一方面督促已经开展食品安全自检的大型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自检制度,并加快推进就餐人数多、基础较好的中型餐馆和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集体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检工作,通过部门抽验、企业自检两道防线,有效防止有毒有害食品流向餐桌。
四是预防法。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公布典型案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鼓励群众参与整治行动,对群众的举报线索,及时予以核实查处,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营造处出群防共治、行业自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400人次,累计检查餐饮服务提供单位1153家,未发现来源不明或不合格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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