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本年度的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即城区(含长沙经开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850元提高到1020元,提高了170元,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800元提至930元。
长沙市还公布了“钟点工”的最低工资标准:长沙市城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元,比上年增加1.5元;长、望、浏、宁4县(区、市)为9元,比上年增加1元。
政策解读
今年较去年上涨了20%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长沙市上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支出水平、就业状况与就业人口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及居民消费品价格水平预测确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是以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为基础的。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今年长沙的标准较去年涨幅达20%,涨幅仅次于去年27.8%的增幅。
但去年涨幅较大是因为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国范围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前年都没有调整。人社部门分析,长沙的这一标准在中部地区属于中等靠前的水平,一般仅次于湖北省,但今年河南调整幅度较大,其最高档达到1080元,而安徽、江西等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比湖南低。
根据国家有关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实现“翻一番”的目标。
包食宿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长沙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企业不能因为人力成本压力大就拒绝执行。按规定,只要劳动者出满勤,在试用期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这1020元必须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认为包食宿发放的工资就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错误的。
这位负责人指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不包括相关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以一名长沙的劳动者为例,如果他参加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200元/月,那么在没有加班等条件下,他实际到手的工资不应低于820元。
工资没达标拨12333举报
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那么之前如果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这一标准怎么办?对此,人社部门表示,低于这一标准的,企业必须从7月1日起按新标准补齐。企业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拨打12333向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匿名举报,只要告知用人单位名称、办公地址,执法人员都将上门调查取证。检查中发现违规且拒绝整改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可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
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测算出来的?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包括以下两种方法:方法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元)=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最低月生活费支出×就业者的平均赡养人口系数×(1+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8%+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2%+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1%+个人应当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5%)。此外还要考虑经济发展和就业、物价增长等因素。方法二:按月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水平测算。
不过,敲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过程并不是做几道数学题这么简单。比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此前在征求物价部门的意见时,物价部门就表示,虽然今年前8个月,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9%,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涨幅比较大,而这恰恰是低收入人群反应最为敏感的,“当时有关部门建议,最低工资标准中,物价因素至少要考虑200元”。
长沙现状
低于最低标准的多为小型餐饮企业
长沙多名小微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后,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多大影响。湖南炫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邹凯称,“应该来讲,目前长沙很多3C类销售公司都已经达到了这个数,想要留住员工,月工资一般要在每月1200以上才行。”
长沙市人才市场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参加招聘会的企业开出的薪资标准明显比往年有所提高,去年只有1200元-1800元/月,今年已经达到了1500元-2500元/月,普遍上浮了20%-30%。
“我估计,这个标准出台后,对于毛利率比较低、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对资金链比较紧张的企业来说,不管大小,影响都将会比较大。”前程无忧湖南区域负责人胡波认为。格力电器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平也认为,新标准受影响最大的可能是在服务行业,如保洁员、保安等岗位。
长沙市人社局表示,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单位大多集中在小型餐饮、服务、制造等行业。
“最低工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今后对于月薪低于1020元的用人单位我们将明确禁止其入场招聘。”长沙市人力资源市场有关负责人说。
个案:他工资1400元,每月基本开销800元
周师傅是长沙市某区的环卫工人,他告诉记者,工友们的月工资分为三个档次:1300元、1400元、1800元。周师傅他们的工作时间长,在夏季每天早上5点开始工作,直到中午11时30分才开始休息,而下午从13时30分一直要干到17时30分,每天差不多要工作10个小时。
来自汨罗的52岁的彭阿姨是一名清洁工,虽然合同月工资1800元,但每天要工作10小时。她坦言实在坚持不下去,因此每月她都会花180元钱请人代6个班。她一家3口,月房租350元,水电煤气等100元,生活费700元。没意外花销的情况下,全家日子尚可凑合。
相较于彭阿姨,来自益阳的赵师傅生活则煎熬得多,他一个人在长沙,月工资1400元,有时还因为工作没做到位扣掉部分工资。每个月400元的房租加上水电生活费将近800元,一个月下来所剩无几。
专家观点
理想状态是劳资双方谈判确定工资水平
“最低工资不是标准工资,如果以这一标准招不到人肯定是个好事。”昨天,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现在并没有证据表明企业不能承受政策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确实出现了企业因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而普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政府就有责任调整这一制度。比如2009年,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多数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全国范围内暂停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步调。
有关部门调研时发现,一些企业对“职工工资增长”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随着物价水平的走高和部分行业“用工荒”的连年出现,企业用加薪手段吸引员工势在必行;另一方面,由于原材料成本增加、汇率变动、税负偏高等因素,企业又在员工增收方面“力不从心”。
对此,唐钧表示,要破解这一困局,应该将“职工增收”与“企业减负”两者结合,双管齐下,具体有三种路径:一是政府给低收入者发补贴或者退税;二是为中小企业减税;三是加强工会力量,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让企业主与员工谈判达成一致。
“在国外很少通过政府制订一个最低工资标准来保证劳方权益的,其通行的做法就是劳资双方坐下来谈判,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标准就行。”唐钧介绍说,这样做的前提是他们有一个强大的工会。不过,他也认为,结合中国目前实际,制订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体现了政府在保障劳工权益方面起到的‘兜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