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9日,他被警方抓获。至此,他共计加工出假冒西凤御宴酒5760瓶,经鉴定总案值高达218880元。
1969年出生的上某是陕西商南县人,不惑之年的他在去年10月底,找到了一条发家致富的“好路子”,不过,这条路的尽头,通向的是监狱……
2009年3月,上某在成都糖酒会认识了江苏江阴人王某(音),当王某表示自己能将白酒的商标、包装盒、箱子乃至合格证都做的和真的一样时,上某毫不犹豫给他提供了6个品种西凤酒的包装盒、6个商标和6个合格证,让王某帮他造假。
2个月后,6000套假的西凤酒包装、商标、合格证及箱子通过物流货运送到了上某租住的西安市鱼化寨英发寨。接下来,上某得知山东郓城县有西凤酒瓶子和盖子的现货,便只身一人前去,以盖子0.45元一个,瓶子0.5元一个的价格,购买了6000套,并通过铁路快运运回西安。
不过这些准备工作做好后,上某并没有立马开始造假,因为他缺少造假的核心物品——白酒。沉寂了一段时间后,2010年10月20日,上某前往四川绵竹市,在当地一家酒厂购买了50桶每桶50公斤的散装白酒,并租用长途货车拉回西安。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上某回到西安后,在玉祥门购买了塑料管、漏斗、铆钉枪、彩带、橡皮锤等工具,然后一个人从2010年10月30日开始,每天起早贪黑将散装白酒装入西凤酒瓶内。至他被警方抓获的2011年1月9日,他共计加工出假冒西凤御宴酒5760瓶,经鉴定总价值高达218880元。“我准备过年前销售的,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卖出去,就被你们抓了。”被抓获后,上某有气无力地说。1月26日,上某被雁塔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上某供认不讳,雁塔区检察院认定上某行为触犯法律,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将于近日对其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上某明确表示认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至3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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