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12月5日电 (记者 丁思)甘肃2012年新增加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儿童脑瘫等14种疾病,共计23个病种作为农村重特大疾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进行重点保障。记者5日从甘肃省卫生厅获悉,其中儿童中高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最高限额23万元,新农合补偿支付限额达16.1万元。
5日,甘肃省农村重特大疾病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启动仪式在兰州举行。会上发布了甘肃省卫生厅、民政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农村重特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将重特大疾病保障作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减轻参合农民经济负担的重要手段,使广大民众进一步享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
甘肃新农合保障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符合救治标准的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宫颈癌、乳腺癌等23种疾病患者。
《方案》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甘肃省卫生厅负责确定省级定点治疗医院,参合大病患者在省外三级及以上医院、省内参合地以外地区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者,须严格执行转诊制度,省外三级及以上医院补偿标准参照省级定点医院执行,省内参合地以外医院参照该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执行。
《方案》还为23种疾病分别制定了最高限额,其中儿童中高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最高限额23万元,新农合补偿支付限额16.1万元;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最高限额20万元,新农合补偿支付限额14万元;胃癌最高限额7万元,新农合补偿支付限额4.9万元。
结算方式是:患者出院结算时,实际治疗费用未超过最高限额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实际费用的70%,患者自付30%;实际治疗费用超过最高限额的,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甘肃省卫生厅副厅长李存文说,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要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积极引导患者就治,严禁以门诊交付、院外购药、另付专家手术费等方式转移农村重特大疾病住院收费项目,务必使农村重特大疾病患者实际补偿比例达70%,切实减轻参合农民经济负担。
截至目前,甘肃卫生系统已配合农行向参合农户发放金穗惠农新农合联名卡396万张,在农村地区建成惠农服务点11078个,能够为全省70%的行政村、90%的参合农户提供就医费用补偿报销、小额取现、消费、财政补贴资金领取等金融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