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健康网讯 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盘锦市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具消毒管理,规范餐饮具消毒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集中消毒配送餐具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具消毒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了餐饮具消毒监测抽样工作。
根据市局年初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我局对兴隆台区、大洼县及辽东湾经济区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此次餐具消毒抽样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车次。本次抽检采取快检和实验室抽检相结合,对快检不合格的样品,进行实验室复检。抽检样品包括筷子、勺子、碗、碟、盆、杯、刀、菜板等。共抽检餐饮单位75家,其中特大型餐饮单位2家,大型餐饮单位7家,中型餐饮单位14家,小型餐饮单位48家,学校食堂2家。共抽检样品405批次,合格372批,合格率91.9%。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对购进的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查验、索票索证,做好餐饮具消毒记录。同时,将不合格餐饮经营单位列为下一批抽检工作重点抽查单位,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共同督促不合格餐饮经营单位能够整改到位,帮助餐饮服务单位一起把好餐饮器具消毒关,确保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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