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辉)29日,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协会和仲裁委员会在延平区成立,这是全国首家医患纠纷调解协会。
2009年8月,南平市成立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目前已有行业性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10个、医患纠纷投诉调解室40余个,从事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的人员有1100多个,形成了一套管用实用的工作机制,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指导协调、部门协同配合、中心依法调处”的工作格局,医患纠纷处置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有效地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被誉为医患纠纷“南平解法”。
目前,南平医患纠纷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医患纠纷的激烈程度、涉及人数也大为下降,纠纷调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达100%。
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对一些自治性组织和自律性机构的管理,要改变过去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建立行业协会。医患纠纷作为一个较突出、较棘手的社会问题,医患纠纷调处体制机制亟待深化。为此,南平市尝试将医患纠纷调解这一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承担,政府回归监管本位,以更好地监督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此次成立的医患纠纷调解协会,是由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医患纠纷调解人员,以及从事医患纠纷调解管理的人员等组成的非营利社会团体,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医患纠纷调解实行行业管理,从而深化医患纠纷调解机制,突出调解的第三方性质,为社会提供公平、优质的公共服务。“协会成立后,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相关职能将逐步向协会移交。”协会会长龚选民说。
仲裁是高效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便捷渠道。医患纠纷仲裁,是医患纠纷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争议解决机制的重要一环。南平医患纠纷仲裁委的成立,为处置医患纠纷增加了新的方式,完善了医患纠纷“南平解法”的机制和功能。(福建日报8月3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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