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将通过狠抓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救护车运行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认真整顿,把住入口关,在医院各个出入口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加强门卫保安力量,张贴禁止非法救护车和非法营运车辆进入医院的相关通知,严禁在医疗机构内张贴或分发相关小广告信息。一旦发现非法救护车或非法营运车辆进入医院,立即报公安部门处理。同时,将设立患者举报平台,各医疗机构在显要位置和人流量大的地方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各医院要建立院长责任制,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严禁医院工作人员为院后非法营运车辆提供出院和转院病人信息,对违规牵线的医院工作人员“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姑息,并与医务人员的晋升、评先评优等挂钩。
救护车只能用于院前“120”急诊急救、院中及急危重症患者的转院救治。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用于非急救患者的运送。同时要求“120”系统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各医疗机构、急救机构将严格落实患者转院、转诊等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明确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运护送必须由转出医院派救护车负责,并需调派相应专业和资质的医护人员全程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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