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俞志新 记者李水根)浙江省日前出台《关于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实施意见》,通过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并举的措施,推动建立以提高合作医院服务能力水平和吸引力为核心,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具有较强生命力与可持续性的全面托管式合作办医模式。该《意见》列出11项运行和保障措施,并将措施是否有效落实纳入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的政府医改责任状。
今年年初,浙江省围绕加强县域服务能力建设,启动了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行动。截至目前,该省已有11家省级三甲医院分别与17家县级医院启动合作办医。
该《意见》提出的11项运行和保障措施包括:在“十二五”期间,暂停审批省级医院和部分市级医院在主城区内扩大床位规模申请;三级甲等医院至少与1家县级医院建立全面托管式办医模式;托管医院建立由理事会、监事会和医院管理层3部分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城市医院加强对托管医院科学、高效的运行管理;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城市医院可按不低于托管医院业务总收入3%的比例收取托管费用,该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对合作办医的县级医院在学科、人才、技术、设备及科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快区域专病中心建设,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同类治疗的同质化;三甲医院建立基层指导科,县(市、区)卫生局设立优质资源下沉工作办公室;机构编制、财政、人力社保、卫生、发改等部门加强政策联动;将优质资源下沉工作纳入政府医改责任状,并纳入等级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改革责任状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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