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药单时漏写注射量,护士错把毫克当成克,导致一六旬老农中毒。近日,惠州市龙门县法院龙潭镇司法惠民工作站成功调解农民老谭与龙门县某卫生院医疗纠纷一案,经过调解,卫生院答应一次性赔偿4万元。
老谭今年60多岁,是龙门当地的农民,2013年2月14日因肠胃不适到龙门县某卫生院治疗,在治疗期间注射一种药物后出现不适。“感觉恶心,心跳加速,”老谭回忆说道。因此,老谭及家人找到医院讨说法,认为院方诊断有误。
随后,经院方查明,原来卫生院的医生在写处方时将阿托品药物漏写单位“毫克”,护士因此在注射阿托品药物时当成是“克”,导致老谭因注射过量的阿托品而中毒,所以治疗一段时间后,老谭才会觉得身体不适,出现头晕、心跳加速等症状。
老谭的家人认为阿托品中毒造成后遗症,要求院方一次性赔偿10万元。而卫生院称在查找相关资料后没发现有阿托品中毒后遗症的病症,不同意赔偿10万元,只愿赔偿2万元。
因双方赔偿金谈不拢,龙门法院等相关部门参与双方调节工作。法官曾建议老谭申请司法鉴定,查明患者现在出现的症状是否阿托品中毒后遗症,再商讨赔偿事宜,但遭家属拒绝。卫生院也称最多赔偿2.5万元。最终,经法院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调节,卫生院最终决定一次性赔偿4万元给患者,并承担患者在中毒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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