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经暗访查证属实后向琼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琼海药监)举报后,该局工作人员称要进一步调查。记者只好向省工商局12315热线投诉购买到假货,当记者与工商执法人员一起返回药店时,发现原来摆满货架的涉假医疗产品已经全部悄然下架。
读者反映 广益药品超市售假药
据吴先生介绍,他今天中午在琼海市金海路的“广益药品超市”买到一些名为“活络贴”和“藏秘奇贴”的医疗产品。后来,吴先生在网上查询了解到,这些标称“津卫防保健字号”字样批准文号的医疗产品均涉嫌假冒。 “药品超市怎么能公开售假呢?”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8日,天津市卫生局向全国卫生及药监部门发出过《关于标示有津卫防保健字文号的产品非我局审批的产品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各地在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中,先后发现部分标示有“津卫防保健字”文号字样的产品涉嫌冒充药品,经认真审核,我市卫生行政部门没有开展对保健品的行政审批工作,凡标示有“×××津卫防保健字×××号”字样的产品,均非我局审批许可产品。”
记者调查 货架上全是涉假药
记者来到琼海市金海路的广益药品超市金海店暗访发现,货架上摆满了天津两家公司生产的标称“津卫防保健字号”字样批准文号医疗产品:活络贴和藏秘奇贴。
记者在其中一款由天津百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品的活络贴包装上看到,上面标称“卫生鉴定号”为:(2006)津卫防保健字×026号,而另一款由天津市世纪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为藏秘奇贴的产品,外包装上所标注的“批准文号”为:(2006)津卫防保健字297号。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琼海市元亨街的广益药品超市元亨店,看到货架上同样摆满了大量上述产品。
对此,海南广益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敬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的供货都有严格合法的手续,但属商业秘密不能透露。”记者向其出示证件,何经理还特意把记者的证件拍下,称留个“证明”。
何敬伟表示,如果要检查这些手续,也应该是具体执法部门的工作,他们的产品是老品牌,长期以来卖得都很不错。记者问其此前有没有收到当地药监部门关于查处标示有“津卫防保健字文号的产品”通知时,何先生称药监部门可能也不知道,也有可能是太忙了没有下发类似通知。
琼海药监:要向工商部门投诉
下午3时40分许,记者一行来到了琼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局工作人员反映该情况,并提供了从网上下载的“天津市卫生局发出的《关于标示有津卫防保健字文号的产品非我局审批的产品的通报》”。
工作人员称,天津市卫生局所发的文件,并不能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因此,在没有收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或者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的情况下,他们需要对此做进一步调查,事后可以向记者反馈调查结果。
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到此类产品如何处理时,该工作人员称药监部门管不了,要向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当着工作人员面拨打“藏秘奇贴”产品上的生产厂家电话,想了解“批准文号”(2006)津卫防保健字297号由哪个部门审批的,对方先说是由天津市卫生局所属某单位,后又说是天津市卫生局,最后承诺这个批号确实“有点不正规”,“这种批号我们已经不用了,已经改成医疗器械的批号了。”对方称,消费者如果购买到的话,可以要求商家退货。
工商检查 涉假产品集体“失踪”
随后,记者陪同消费者吴先生拨打了12315工商投诉热线。然而当记者与工商执法人员来到销售上述两款产品的货架前时意外发现,之前货架上满满的涉假产品已经全部“失踪”。正在此时,记者接到琼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对方得知记者正与工商执法人员在药店检查时表示,他们也要过来现场。
面对工商执法人员,金海路广益药品超市工作人员称,他们近期并没有销售上述产品,当记者出示吴先生刚刚购买的产品及发票时,工作人员称不知道谁卖的,甚至说不认识开票人。
工商人员在超市货架上发现,尽管货架上产品已经不翼而飞,但是货架上的货物标贴还没有来及更换,仍然标着活络贴和藏秘奇贴两种产品的价格表。此时,一名超市工作人员走进超市里侧一个小房间,记者看到,房间内摆放着满满的包装箱,当工商执法人员要求检查这个仓库时,一名销售小姐尖叫道那是女厕,里面有人上厕所不能打开。
售假属实 消费者获得10倍赔偿
随后,该公司总经理何敬伟及另一名负责人来到现场,承认吴先生手中的发票是他们出具的,涉假产品也确实为该超市所售。何经理说,在接受记者采访后,就已经安排各超市分店将产品下架送回公司准备再做处理。
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协调下,消费者吴先生购买的涉假产品得以退货,根据相关规定,吴先生还获得了广益药品超市的10倍赔偿,共640元。工商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对超市销售涉假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记者离开现场时,两名药监执法人员还在超市调查,并表示会向记者反馈处理结果。
海口严查“津卫防保健字”文号产品
今年9月10日,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向海口市各药品经营企业下发了《关于严厉查处标示有津卫防保健字文号等产品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部分药品经营企业销售标示有“津卫防保健字”等虚假文号的产品,凡标示为“津卫防保健字”的产品均非天津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严把购进关口,不得购进和销售上述产品,一经发现一定严厉查处。对销售未标示批准文号或标示虚假、无效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将按销售假药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