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曾在9月18日刊登的《上海阿瓦斯汀事件:揭秘公立医院医药暗道》一文中指出,这种被用于治疗直肠癌的抗癌药被上海一些公立医院广泛用于治疗眼病。在上海药监局这次发布的消息中,就曝出了上海另一知名三级甲等医院——上海瑞金医院。
在此前的一周,有数位患者就曾向包括《华夏时报》在内的多家媒体爆料,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使用的阿瓦斯汀药物来自上海瑞金医院。
根据公开资料的显示,上海瑞金医院建立于1907年,是一家以烧伤、创伤、骨科治疗著称的三级甲等医院,在2007年全国医院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列第五。
9月20日晚,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阿瓦斯汀是自上海瑞金医院瑞安肿瘤特需中心(又称瑞安诊所)流出的。记者翌日向该中心求证,但未获得正面回答。
9月22日,药品来自瑞安诊所的说法得到了官方的证实,上海药监局在通报中称,将对涉嫌的瑞安诊所和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立案调查。
记者调查了解到,上海瑞金医院瑞安肿瘤特需中心是由上海瑞金医院和香港安美癌科治疗中心共同成立的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地处瑞金医院新门诊大楼的20楼。其合资方香港安美癌科治疗中心成立于2001年,主要业务为癌症专科检查及化疗、放疗,是香港上市公司香港兴业国际集团下属医疗机构。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刚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该合资医疗机构拥有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则应该由机构本身以及公司法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如果没有设立独立法人,那么作为出资方的上海瑞金医院则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记者通过上海市工商部门的企业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发现瑞安诊所的正式名称为“上海瑞安肿瘤诊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拥有独立法人。
对此,李刚表示还有一种情况除外,就是该医疗机构的医师私自从事走私贩药活动,单位在并不知情也完全没有从中获得相关利益的情况下,机构本身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使用的阿瓦斯汀正是由瑞安中心的一位香港籍医师转卖给该院的一位副主任医师的。由于该药物在香港已正式上市,因此该批次药品应该也是由这名香港籍医师从香港带入内地的。
但目前,该说法尚未得到相关方面证实。
与此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令,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阿瓦斯汀注射剂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非法购入和非法使用阿瓦斯汀的,要依法处理,追查药品来源。
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保守估计,全国至少有三十多家医院开展使用阿瓦斯汀用于类似眼部治疗或研究。而在上海地区,除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以及上海瑞金医院外,上海另一家以儿科诊疗闻名的三级甲等医院——新华医院也被曝出有使用阿瓦斯汀进行眼部注射。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瑞金医院与上海新华医院,这三家三级甲等医院均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
一位熟悉医疗行业的人士告诉记者,上海交大医学院拥有13家附属医院,数量之多为全国之最。该学院对附属医院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拥有直接的人事任免权,并负责附属医院的日常工作管理。
但上海交大医学院副院长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学院与附属医院的关系仅是停留在医学院学生的临床实践与培养方面,医院的诊疗方式、进药用药、医生行为都是由医院自行管理。
截止到本报记者完稿前,该次事故原因、事件定性,官方仍未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上海市卫生局的一位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如有结果将会在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卫生局的网站上进行公布。当记者问及调查进展以及公布日期时,该官员表示目前尚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