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各项相关工作已经基本准备就绪。
按照广州市最新出台的医保政策,从11月1日起,扩大医保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将直接惠及300多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及其亲属,有利于充分发挥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减轻家庭成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当期医疗消费的经济负担。
有参保人担心,如果自己的医保卡丢失或被盗,“全家通用”会否造成个人账户的钱被盗用?该负责人表示,医保部门已经充分考虑到参保人的方便和资金安全问题,一方面,如何界定“亲属”由参保人自己把握,不需要特别的证明;另一方面,在使用医保卡时,除输入密码之外,还要求使用者出示身份证,这样出现问题将可以追查,防止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