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调整内容,同时公布了将市本级、花都、番禺、从化和增城医保统一为市级统筹区的时间表,从化将从11月1日起最先享受到市本级同等医保待遇。
住院费起付标准调低
新规定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下调20%。此外,患精神病的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指定精神病专科医院或精神病专科病区住院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有关专家分析,降低统筹金起付标准,参保人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将减轻约2%,免除精神病参保人住院起付标准费用,患精神病参保人个人负担减轻约6%。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据介绍,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慢性病基本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181440元/年)提高为6倍(272160元/年)。提高统筹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后,患重病、大病参保人个人负担减轻约10.35%。
以往统计数据显示,按4倍标准计算,广州超过这个标准的参保人员只占0.23%,不足2000人。
该负责人说,广州再次提高统筹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后,加上最高15万元大病补助,参保人可享受到最高42.2万多元的补助。据他们预计,超出这条“保障线”的参保人员每年不足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