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3日下发通知,对完善农村卫生服务提出要求,明确要求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2010年新农合门诊统筹要覆盖50%的统筹地区,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达到60%。
卫生部在《关于落实2010年医改任务做好农村卫生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引导农村居民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各地要逐步将新农合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模式调整为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在开展门诊统筹的地区,积极开展门诊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的改革。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医改部署,继续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增加的非目录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转变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健康管理;规范管理与转换机制并重,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和效率。
此外,通知还就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及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