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村民王保新哭着说:“我向县领导反映问题有啥错?也不该遭人暴打呀。”
举报人被报复,这样的事不算新鲜。本则新闻中,有两点很让人震惊:一是,王保新是根据在县信访局的公开栏里公布的一个县领导的手机号码,专门给这位县长打电话举报树木被毁被打成轻伤的。向县长举报毁林怎么连安全都保证不了?第二是打击报复来得之快。王保新当天上午11时左右给这位县长打电话的,当天12点30分,就有两个拿着木棍的年轻人来到王保新的冷饮摊前,把他打倒在地,左胳膊被打骨折,并警告说“以后别再嘴贱!”
按照法律和政府的要求,举报毁林一定可以获得奖励,但王保新却被打伤;根据常规,即使政府查处举报,没有十天半个月是不行的,现在的打人却是发生在举报一小时后,这样的办事效率之高令人惊叹,可惜不是查处和惩治违法毁林的责任人员。虽然已向警方报案,但事都过去快俩月了,派出所也不处理,甚至还对记者说:“我凭啥要对你说。”你看,真的办理案件,可以比报复打人慢了几百倍,甚至可能根本就不会有结果。
一旦举报,立刻被打,这种情况令人愤怒。我们总想知道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据说,王保新打举报电话时,接电话的人说是县领导的秘书,县领导正在开会。是秘书出卖举报人的,还是县领导亲自出卖的?甚或是县领导亲自部署安排打人的?当时这个秘书详细问了举报人叫啥名、是哪个村的,难道就是为了“打得准”?可惜,这些疑问到现在还没有答案。
这样无法无天的事应该有一个说法,而作为接受举报的县领导也应该查清事实,自证清白。当然,事情牵涉到县领导和秘书,小小的派出所是无法查处的,难怪他们只能推诿。谁能还王保新一个公道?谁能捍卫中国法律的尊严?这些法律包括《宪法》、《森林法》、《信访条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