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家长认为,由于校方没有尽到看护责任,造成了女儿严重骨折。她决定要把冠×幼儿园告上法庭,并索赔100万元。
事件:轮滑课上4龄童摔断胳膊
事件中受伤的小静(化名)今年4岁,事发至今仍在调养之中。事情发生在一个多月前的10月23日。小静妈妈称,当天上午女儿所在幼儿园中一班30多名学生上轮滑课时,女儿小静和其他七八名初学的学生一起被安排到水泥地过道上自行练习,并且仅由一名老师看护。结果小静在园长及老师眼皮底下重重地摔倒在地。
事发后,小静妈妈赶到冠×幼儿园医务室。她回忆,校医当时对她说,已经检查过了,问题并不是很严重。由于小静总是喊痛,于是她便将女儿送至佛山中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女儿左手前臂两处骨折,其中一处严重错位。
11月20日,由于“骨折错位较大,断骨长势出现夹角”,医生不得不将骨折处重新复位。
女童之母:校方在没有足够看护人员的情况下,将孩子安排在危险的水泥地面练习
小静妈妈认为,事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校方在没有足够看护人员的情况下,将初学轮滑的孩子安排在危险的水泥地面自行练习造成的。
在与校方多次沟通后,小静妈妈未得到满意答复。她决定把冠×幼儿园告上法庭,并索赔100万元人民币。她希望籍此引起所有幼儿园及有关部门的关注,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幼儿园:小静是不慎摔伤,幼儿园愿负担医疗费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张槎东鄱南路的冠×幼儿园。幼儿园林园长表示,小静受伤经过并非她妈妈所说的那样。
事发当天上午的轮滑课上,每个孩子练习时都有1名老师和1名教练在一旁辅导。“我们是在胶垫上练习,并不是她所说的水泥地上”。
事发后,他们立即联系家长,并和家长一起将孩子先送到妇幼保健院,然后又转往中医院。“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到100%保护,孩子出事确实是个意外”。
林园长认为,孩子是否上轮滑课程都是家长决定的。而且轮滑是他们幼儿园的一个特色,学习轮滑的最好年龄是2到4岁,让四岁的小静参加练习并无不妥。
孩子学轮滑难免有磕碰,事发后园方曾专程向孩子父母道歉,但其父母拒不接受。
对于家长所称拒不赔偿的说法,她并不认同,园方已退还小静没有来上学期间的学费,并愿意负担小静的医疗费。
律师:若未尽到看护义务园方将要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进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文,在本案中,若幼儿园在小孩运动的过程中未尽到管理、看护、安全设施提供或其他相关义务,则存在过错,应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记者——王广永 见习记者张学斌) >>>推荐阅读:9岁小女孩状告宜宾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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