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漳泉赤潮来袭,不少的海鲜已经被证明有毒。那么除了已经被点名的“淡菜(青蛤/贻贝)、海蛎”外,其他的海鲜会不会也带“贝毒”吗?
这事的确有说头:
事实上,鱼、虾、蟹等海产品是该被“正名”的:它们有别于贝类海产品,不是被毒素污染的,而是由于以下两点原因:
1.赤潮生物的异常繁殖,引起鱼、虾、蟹等海洋生物瓣机械堵塞,造成这些生物窒息而死;
2.赤潮后期,赤潮生物大量死亡,在细菌分解作用下,造成环境严重缺氧,使鱼、虾、蟹等海洋生物缺氧死亡。
因此,鱼、虾、蟹等海洋生物的肉里是不含有贝毒素的。
这些海鲜影响不大:
1.鱼虾蟹等海产品即使食用毒藻后,也不会在体内富集毒素,因此可以放心食用。
2.紫菜、海带等,由于本身就是藻类,并不摄食有毒藻类,食用后也不会引起中毒。
3. 鱿鱼和乌贼体内也不会积累贝毒素。
此外,如果你在市场上见到了一种叫做织纹螺的水产,可要谨慎了。因为它对于贝毒素的富集能力非常强,往往毒性很高。据了解,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明确禁止销售经营织纹螺。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次受污染的贝类,会随着赤潮的减退,慢慢消解它们体内的贝毒素。据了解,这个过程一般在40—45天之间,根据气象情况,消解的过程可能会更快。
监管部门在行动:
思明区局局执法人员接到舆情后,火速行动,周末两天全员值班,对辖区内贝类产品展开清查行动。
一、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辖区实际,以农贸市场、超市、水产品经营单位为检查重点。重点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超市、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贝类产品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发现销售来自赤潮区域、索证索票不全和来源不明的贝类产品,采取下架、停止经营等有效措施。并且与辖区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管理人员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关注是否存在问题产品,及时掌握市场动态;通知辖区大型商超确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自查工作。
二、加强提示提醒,提高群众自我防患意识。我局结合对经营者的现场检查开展警示、指导工作,并利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微信群告知等形式,广泛普及违法销售不合格贝类产品的法律后果,督促食品经营者不得违法销售不合格贝类产品,并劝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应选择去大型、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食品。依托区食安办的作用要求各街道做好宣传工作,教育市民群众不要采购来路不明的贝类等水产品。
截至6月12日,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1人次,检查集中交易市场40个,检查水产品销售者229人次,查扣、下架违法销售贝类产品68公斤,发放宣传提示材料40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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