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媒体报道深圳市社保局间接办公司、开发廊宾馆,引发网络巨大轰动,网友骂声一片。老百姓的养老钱岂能随便拿来牟利?
[新闻观察]
“社保基金开发廊宾馆”如何撇清官商关系
文/张继
深圳市社保局动用500万元社保基金开发廊宾馆的初衷和想法是好的,正如自己所说,深圳市参保人数众多,业务量非常庞大,而人员编制又少,如社保物业公司关闭,社保辅助性服务将难以为继。言外之意,他们动用社保基金进行公司化运作是符合工作实际的,是正确的决策。但符合实际也要依法办事,不能违规违纪,正如网友所言,老百姓的养老钱岂能随便拿来牟利?
在中国法制不健全的年代,的确存在各种违规使用社保基金的问题。但随着法制建设的推进,上世纪90年代,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停止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已经投资运营的项目需清理回收,深圳市原社保局在1996年1月将500万元注册资金及4.08万元利息归还社保基金,本来事情就该完结的,但为啥还要动用社保基金管理费维持社保物业公司的运作?实际上这是一种既得利益的取舍问题,社保局还是难以割舍嘴边的这块肥肉,如今再来谈所谓的原因,显然无法自圆其说。
社保基金不是不能搞投资,关键是要通过公开的渠道,在现行政策规定的许可下,进行投资。因为社保基金设计老百姓的养老问题,社会影响面相当大,如果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巨大的社会矛盾。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社保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如果不是发现及时,对群众是社保基金是一个巨大的损失。虽然有些专家学者也在思考如何让庞大的社保基金发挥增值保值效益,但一直都难以迈开关键一步,因为投资就意味着风险,如何规避风险?谁能担当责任?
如果按照深圳市社保局所言,如果社保物业公司关门,社保辅助性服务就难以为继,那么全国这么多的城市,他们又该咋办?难道他们就不不能提供辅助性服务了?他们就要关门大吉了?退一步而言,即使你要搞社保物业公司,也应该进行行政剥离,要把关系撇清,不能搞一些勾勾扯扯的关系,无论自己如何解释,没有从中分红,没有从中渔利,但为啥不了断关系?其中是否存在账面后的猫腻?我们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