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11年茶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抽查的4类数百种饮料结果中,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娃哈哈白葡萄汁饮品菌落总数超标。对此,山西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14日表示,已对该批次果汁全部召回并抽检了500余瓶次,均未发现菌落总数超标。(6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夏天到了,正是饮料热销的季节,在这个节骨眼上,饮料被查出有质量问题,这让娃哈哈集团无论如何也“哈哈”不起来。
对于质检总局的抽查结果,娃哈哈方面表现的很重视。除了召回有“问题”的果汁外,还进行了自检,并委托了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进行微生物指标专项检测。自检和第三方检测结果均未发现菌落总数超标,这与质检总局的抽查结果相左。
而像企业对质检结果有异议的事件并非这一例。比如2009年11月,海口市工商局发布2009第8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包括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农夫山泉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等品牌饮料在内的9种食品总砷或二氧化硫超标,不能食用。为此,农夫山泉召开电话新闻发布会,向全国媒体公开表示,对海口市工商局发布的消费警示表示异议。
质检总局虽具有权威性,但企业也有权质疑。问题是,一个说有问题,一个说没问题,那消费者该信谁的、听谁的?
对于企业的质疑,以及消费者的困惑,质检方不能视而不见,默不作声,而是应主动出面回应,将检测标准和过程明白、如实的告诉企业和消费者,并对检测的结果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如果质监部门的复核结果,企业仍有疑问,那不妨委托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娃哈哈在《关于国检中心抽检情况的说明》里也有此建议。
食品安全不能马虎,企业的名誉也要维护。如今,娃哈哈已经把球踢出来了,就看质检方接不接,如何接了。质监部门不能怕麻烦,也不要怕被质疑,而要用自己的积极态度和科学检测回应质疑,澄清疑惑,让企业心服口服,让消费者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