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这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到了何等严重地步。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一些单位或个人之所以在食品安全方面,屡屡置社会大众生命于不顾,唯利是图、以身试法,盖缘自犯罪成本太低,被罚没或治罪的代价,远远低于其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丰厚利润。
市场经济以诚信为基础。中国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首先暴露出企业诚信的缺失,其次也反映出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管缺位。
有专家指出,从业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存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则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可以说,中国对失职、渎职监管者的司法问责远未到位。
今年3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从司法层面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在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犯罪的查处,明确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者和执法者要有司法问责。舆论认为,这将有助于提高监管效力,遏制食品领域里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