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不当,会对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今日,三晋环保行记者团赴山阴县人民医院采访,随团检查人员问及医废贮存时间时,该院有关负责人轮番“猜”起了答案。
10年前的一场“非典”,促使我国加紧医疗废物处置建设的步伐。近年针对此项工作,我省卫生、环保等部门常抓不懈。对此,山阴县人民医院负责人介绍情况时也表示,院方一直在下大力气,把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好。
“你们医院医疗废物贮存多长时间?”三晋环保行记者团团长、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汤俊权实地检查该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后,提出这样的问题。“规定是72小时以内,我们肯定不会超过72小时。”山阴县人民医院药械科主任杨维林首先回答。不过,这个答案很快被否定。“不对不对,应该是48小时以内,我们肯定不会超过48小时这个期限。”山阴县人民医院院感科主任安顺花接着抢答道。
“这个答案还不对。”汤俊权摇摇头说:“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1天,也就是24小时。因此,答案是24小时才对。当然,在5℃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记者看到,该院医废贮存点是由车库改建而成,经检查,并无冷藏设施。
随后记者查看了该院医疗废物处置联单。多份联单显示,贮存时间超过了1天的时限。如4月15日转运处置了一批,时隔5日后,即4月20日才处置下一批。其他月份的联单也存在类似问题。
汤俊权表示,医院的行为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必须深刻认识反省,马上纠正,杜绝将医疗废物这样的“定时炸弹”隐埋群众身边,否则贻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