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一女青年吴某因不满男友提出分手,持刀在武汉市青山区一所高校大门前将前男友砍成重伤。据悉,青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其有期徒刑5年。
今年20岁的吴某来自红安农村,与青山一所高校在读大学生阿军曾经谈过恋爱。后阿军因故离开她,这让吴某非常伤心,同时也产生了报复之心。2009年4月21日下午5时,她趁阿军下课时间,拿着刀来到该校南门处等候,将阿军左胸和右胸连砍两刀,致前男友失血休克。经法医鉴定,阿军的伤势为重伤。
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重伤,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力,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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