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黄平实习生 肖祥丹)一辆120救护车赶往小区救人,被物管拦在门口。急救医生和物管争执10多分钟后进小区救人,病人因抢救无效身亡。7月31日,小区物管公司被死者家属告上渝北区法院,索赔16万余元。
八旬翁晚上发病120急救
死者叫陈秀亨,男,今年80岁,家住渝北龙山路某小区7楼。昨天,记者来到陈秀亨家所在的7楼,他家大门紧闭,门前挂有一副崭新的对联。陈秀亨的女儿陈元惠说,父亲在这套房子内身亡后,她把母亲接到涪陵区一起住,这套房子则一直空着。
陈元惠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今年4月10日晚上10点左右,父亲陈秀亨吃鱼后,突然牙齿出血,家人到楼下给他买来消炎药,因他患有冠心病,吃药后不见好转,身体感到不适。陈元惠立即拨打了120求救。
昨天,记者看到市急救中心当天的急诊病历上显示:该中心于4月10日晚上10:16接到求助电话后,10:17派出急诊医生出发,到达陈秀亨所在小区的时间则是10:22左右。
救护车被保安拦在小区外
当晚的急诊医生李徽告诉记者,那天晚上的雨下得很大,救护车到达小区后门,准备进入门后,再进入小区地下车库,等待病人乘电梯直达地下车库,抢救病人。
“但是,当时保安称车库门太低,救护车开不进去,不让救护车进小区后门。”李徽说,他当时对保安说,是来急救病人的,希望他放行,但保安还是坚持不打开小区后门的电动门。
医生李徽和保安争执了10多分钟,李徽打电话的陈元惠,陈元惠下楼接医生李徽,他们步行上了楼。后来,经过45分钟的抢救,老人因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找到了当事保安陈国磊。陈国磊说,当天120救护车开来后,他确实没有让救护车进小区后门,原因是,救护车即使进了后门,也无法进入车库,无法按医生的计划救人——因为小区车库门矮,救护车太高。
据记者测量,该小区车库门高2.2米;市急救中心车管部陈主任介绍说,该中心救护车高度均为2.4米。
双方争吵延误十多分钟
“不管救护车能否进车库,保安都该让救护车开进小区,进了小区,就会离我家近一点,我父亲就多一丝生的希望!”陈元惠认为,父亲的死,与小区保安阻拦救护车有关。
陈元惠说,当时,小区保安拦车,引发急救医生和保安争执10多分钟,延误了10多分钟,对她父亲也是“致命的伤害”。不久前,陈元惠一纸诉状将小区物管公司告上渝北区法院,索赔包括8万元精神损失在内的16万余元补偿,此案7月31日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目前还没有作出判决。
律师认为救护车有权进入
重庆国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玉盛教授分析认为,《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公安、消防、抢险、救护和环卫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在物管区域内临时停放,不得收费,这其实意味着120救护车是可以进入小区的,小区任何保安无权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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