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病历仅适用于医疗普通门诊、急诊患者就诊时使用,不包括急诊留观等特殊诊疗患者。
21日在绵阳召开的成都经济区医疗卫生区域合作联席会议上,经过一天的讨论,8个城市的卫生局负责人一致通过了关于在成都经济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成都通用门诊病历》的建议。
根据建议,今后各机构库存的和病人持有的原门诊病历仍可继续使用,但必须加盖“成都区域合作一本通”印章后予以通用。患者持《成都通用门诊病历》即可在8个城市区域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医,不需再购买新病历。
另外,《成都通用门诊病历》样本将采用统一设计的封面、封底和就诊提示、病历记录等版本格式,不得含有医疗器械、药品等广告宣传内容,其中病历记录页不得少于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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