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一名女子到台湾新北市中和区诊所就医,长期服用两名医师提供的减肥药,导致昏倒送医,成了植物人。检方26日起诉两名医师。
新北地检署起诉书指出,一名现年32岁的印度尼西亚籍刘姓女子,虽然体重仅49公斤,但因自认过胖,前往新北市中和区某诊所就医,刘姓和陈姓两名医师开给她特殊减肥药“减7”。
刘女服用4年多后,却在2010年5月间突然在家中昏倒,经送医急救后成了植物人。刘女丈夫提告,认为两名医师涉嫌业务过失重伤害。
检方认为,两名医师在患者初诊时竟未测量BMI值,且“减7”用药包含口服抗抑郁剂、排便剂、利尿丸、缓泻剂等多种药物,经病患长期服用,副作用加倍,导致缺氧性脑病变、电解质异常(低血钾)等症状,呈现植物人状态。
两名被告在检方讯问时否认涉犯业务过失重伤害,辩称刘女患有低血钾和突然昏倒并无因果关系,但检方根据法医石台平的鉴定报告,指出刘女罹患重度低血钾,显然因长期服用“减7”药品合并产生的症状。
石台平在报告指出,医师多年来一味给药,却疏于定期检察刘女身体状况,直到患者发生休克状态,依医学原理,处方医师有明显的过失。检方侦查后,依业务过失伤害罪起诉刘姓和陈姓两名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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